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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禁止利用报废发动机总成拼装机动车

2022-12-19 01:15:15

(文/彭科峰)日前,商务部对外公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下称《细则》)。这份《细则》提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拼装机动车,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该规定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细则》提出,回收拆解企业应当建立报废机动车零部件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并录入“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回收拆解企业应当对出售用于再制造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按照商务部制定的标识规则编码,其中车架应当录入原车辆识别代号信息。

此外,《细则》还强调,回收拆解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有关要求,对报废新能源汽车的废旧动力蓄电池或者其他类型储能装置进行拆卸、收集、贮存、运输及回收利用,加强全过程安全管理。回收拆解企业应当将报废新能源汽车车辆识别代号及动力蓄电池编码、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录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系统。

总的来说,商务部公布的这份《细则》对于二手车市场的有序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而对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的有关要求,也是顺应近年来新能源汽车销量迅速增长的大趋势,毕竟第一批上市的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已经到了快报废的时候。(文/车友号 车友说车)